宝安公办学校录取非深户新生占53比去年增加106
发布时间:2021-01-13 13:05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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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安公办学校录取 非深户新生占53% 比去年增加10.6%
记者从宝安区教育局了解到,宝安区今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录取名单已于20日公布,申请公办学校小一学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人数25220人,公办学校录取的儿童中非深户籍儿童占53%,比去年增加10.6%。
昨日,记者从宝安区教育局了解到,宝安区今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录取名单已于20日公布,申请公办学校小一学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人数25220人,公办学校录取的儿童中非深户籍儿童占53%,比去年增加10.6%。
宝安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由于宝安区公办学校的班额、生均占地面积等指标普遍超过国家标准,无法再继续扩班,故公办学校首批未录取,但通过宝安区“1+5”条件审核合格的部分第八类(非深户籍租房)学生,需要到尚有空余学位的4所公办学校(海韵学校、海旺学校、兴围小学和潭头小学)和民办学校进行二次报名。对于符合宝安区“1+5”政策的儿童到民办学校就读,区政府给予每人每学年5000元学位补助。该局提醒,需到民办学校报名的儿童家长,务必于6月28日前,持原申请公办学校出具的《宝安区2014年小一学位二次申请证明》到能接收符合“1+5”条件生源的学校申请就读。民办学校将于7月2日上午9时公布二次报名录取名单。(记者 叶志卫 通讯员张路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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